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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单位
市交通局 生成时间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
索 引 号: E25170-0802-2008-0004 公开时限    

信息名称:
道路运输站(场)许可办理指南
事项依据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》
办理对象及范围:
运输站(场)
办理条件:
1、有经验收合格的运输站(场);  2、有相应的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;  3、有相应的设备、设施;  4、有健全的业务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。
申办材料:
与“申请条件”规定内容相符的证明材料。
办理流程:
1、从事道路运输站(场)经营的,向所在地县级运管机构提出申请;  2、收到申请的运管机构,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审查完毕,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。予以许可的,向申请人颁发《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》;不予许可的,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。
办理时限:
15日
费用情况:
承办机构:
德兴市公路运输管理所
办事时间、地点、邮编:
联系方式:
监督电话:
网上咨询:
网上办理:
状态查询:
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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